
压力性损伤是由于压力和/或剪切力而发生皮肤和/或组织损伤,通常发生在骨突起部位,例如枕骨、颧骨、下巴、肩膀、肩胛骨、棘突、大转子、骶骨、尾骨、坐骨、膝盖、脚踝和足跟。发生压力性损伤的人可能长期使用轮椅或卧床和/或可能有某种感觉缺陷,以至于无法提醒患者需要改变姿势。有些人可能因为某些疾病而更易发生压力性损伤,例如中风、低或高BMI、挛缩或营养摄入减少。通过回顾压力性损伤(以前称为压力性溃疡)的一些基础知识,人们可以更好地评估那些有这些皮肤问题风险的患者。
与普遍的看法相反,并非所有的皮肤破溃都是压力性损伤。皮肤撕裂因为其严重性而颇具挑战,而其可能被误认为是压力性损伤。国际皮肤撕裂咨询小组(ISTAP)为皮肤撕裂建立了一个单独的分类体系,将皮肤撕裂分为1型、2型和3型。1型皮肤撕裂的皮瓣尚在,可以被复位以覆盖伤口。2型皮肤撕裂有一个小的皮瓣,不能覆盖整个伤口。3型皮肤撕裂没有皮瓣,这会导致整个伤口暴露。皮肤破溃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与潮湿相关的皮肤损伤(MASD),是由于皮肤过度暴露于水分而引起的,会让皮肤更易受摩擦和剪切力影响而增加压力性损伤的风险。潮湿可能是由于尿失禁或大便失禁、伤口渗出、瘘管排出物或出汗。过度暴露于尿失禁或大便失禁被称为失禁相关皮炎或IAD。与IAD相关的炎症和皮肤破溃可能被误认为是压力性损伤。
特殊情况下,临床人员可能会质疑伤口是否与压力或其他因素有关。例如:
- 活动受限的个体可能由于MASD而发生局部皮肤破溃,同时骨突部位有压力性损伤证据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以触诊有疑问的骨突部位,以进一步确定压力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致病因素。
- 活动患者被诊断为糖尿病,足底有一全层伤口。这种伤口应被视为糖尿病足伤口或神经性伤口。糖尿病性神经病变或足部感觉下降是这种情况的真正罪魁祸首,此外还有对骨骼异常的反复的机械力。
- 一名有糖尿病的截瘫患者的右足跟发生了全厚皮损。该伤口应被认为是神经性伤口还是压力性损伤?在这种情况下,足跟受伤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压力。
另一个可能挑战临床人员的问题是压力性损伤的准确分期。只有压力性损伤可以被分期(Stage)。人们不会对动脉伤口或手术伤口进行分期。这些伤口的描述中使用了部分厚度或全层组织缺失等术语,但不会给予它们一个分期。一旦某个压力性损伤被确定为某个分期,该损伤不可以被“反向分期”(Back staged)。例如:
从一开始,伤口就被认定为3 期压力性损伤。随着伤口开始愈合,伤口可以被记录为处于愈合的增殖或重塑阶段的3 期压力性损伤。该伤口不会从3 期进展至 2 期或到 1 期。

压力性损伤分期一览:
1 期:骨突起处皮肤完整,有红斑,受压不会变白。关键词是完整(INTACT)。在某些个体中,受累部位类似于晒伤。在肤色较深的人中,相关部位可能没有红斑的证据。患者受损部位可能不会有疼痛加重。然而,临床人员在触诊时可能会注意到关注区域和周围皮肤的温度、质地或硬度存在差异。
2 期:部分皮层缺失,通常在骨突起部位。组织缺损延伸到真皮,但没有观察到皮下组织。含有浆液性或透明液体的水疱也被定义为2期压力性损伤。
3 期:全层组织缺损通常发生在骨突起部位。组织缺损延伸到皮下组织。可能注意到有腐肉、隧道或潜行,但不会看到肌腱、骨骼或肌肉。
4 期:骨突起部位的全层组织缺失,可见肌腱、骨骼或肌肉。如果发生于鼻子或耳朵等区域的伤口可见软骨,则被认为是4 期压力性损伤。
不可分期的压力性损伤大多被腐肉或焦痂覆盖。组织缺损的量是未知的,因为无法看清伤口的真实深度。
器械相关压力损伤是指由医疗器械引起的损伤,例如鼻导管或不合适的器械等。
如果口腔或黏膜有伤口,应将此伤口列为黏膜损伤,但不要象压力性损伤一样对这种伤口进行分期。
在深部组织压力损伤(DTPI) 伤口中,皮肤完好,或者由于深部组织中毛细血管破裂而发生的深部组织出血,可能会出现栗色或紫色的完整水疱。这些伤口可能演变为全层伤口,成为3 期或 4 期压力性损伤。
既然已经确认了压力性损伤以及其他一些皮肤问题,我们的目标是识别那些有风险的患者,并努力为患者预防和管理这些改变生活的皮肤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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